2013年4月19日 星期五
「大學大小聲」- 台大甄試放榜,英雄準時再次降臨....
台大甄選入選昨天放榜
今天各大媒體都以顯著的版面報導:
「申請入學 中女中2人上台大醫」、「個人申請上台大 雄中14人、雄女1人包5系」、「正心中學程以欣 錄取台大3個系」、「從小四就同班 他倆又上台大醫」、「申請入學 中女中2人上台大醫」、「建中3人神隱 武陵雄女各一人」、「個人申請放榜/台大5冠王 全台有5人」.....
2013年4月12日 星期五
「大學大小聲」-「亞洲100最佳大學 我17所上榜」,台灣高等教育的空前大勝利!!
台灣的大學,經過這幾年的臥薪嘗膽、韜光養晦、生聚教訓、眾志成城...,今天終於在亞洲的最佳大學中獲致100分之17的重大勝利!!
這樣的成果要感謝眾多廉價的流浪兼課博士、無怨無悔的專案教師、被海削工讀金的苦命研究生、繼續奉獻殘餘價值的雙薪教授、提供各種報帳發票的優良廠商、研究優先管他教學去死的校園氛圍...
2013年4月8日 星期一
「大學大小聲」英雄與廚師 - 我們的英雄有幾個會去當廚師?
無疑地,中華健兒是我們心中的英雄,在社會分崩離析的時候,凝聚了大家的熱情與共識,撫慰多數人悶到不行的心情,讓我們覺得台灣社會仍是如此的溫暖與可愛,他們的貢獻可能比多數口惠不實的名人、政客要來得更多更多…
2013年1月20日 星期日
「大學大小聲」臺灣體育教育的共業,憑什麼指責許文雄?
如果你是或曾經是臺灣棒球的球迷,今天看到這一則新聞都會心碎。
前La New熊投手許文雄,數年前因假球案遭開除,今天又被高雄市警方逮獲涉嫌盜伐珍貴牛樟木送辦。許文雄被球隊開除這幾年來,求職處處碰壁,沒有穩定的工作,收入也不固定,為了生活只好挺而走險。
2012年7月28日 星期六
<大學趴趴造>從德日台三方觀點,不能安全駕是罪之本質
從英商酒駕撞死送報生肇逃,到最近葉少爺、殷少爺的事件,酒駕肇事不論是在新聞或是網路論壇上都受到社會極大關注。
以法律面來看,酒醉駕車犯的是刑法185條之3的「重大違背義務致交通危險罪」,態樣除了大家熟悉的醉酒外,還有服用毒品、麻醉藥等情況,重點是進入「不能安全駕駛」的狀態而開車便須受罰。
2012年6月1日 星期五
新聞評論:大學自主治理 一場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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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說明:小編加菲 |
大學自主治理是長久以來一派高教自由化人士推動的目標。然而,在教育部後續的推動之中,不單將大學的自主性和獨立性全數抹殺,還讓財團有將黑手伸入校務行政的機會。
大學不是為了財團服務,也不是生產職場新鮮人的預備工廠 。一個權力高過校務會議的「自主治理委員會」,不單使得大學本身將人事、行政、財務的權力全數交出,連系所的營運和學術的自由度,也會受到程度甚深的影響。
最悲哀處,莫過於五年五百億成為教育部威脅利誘成大的籌碼。這是五年五百億「邁向頂尖」的原意嗎?教育部諸公能否給我們一個答案?(小編碩班生-加菲)
觀念平台-大學自主治理 一場幻影?
2012年5月31日 星期四
新聞評論:台大教務長 砸錢搶人應長遠規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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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說明:小編凱西 |
更令人擔憂的是,不僅是跟不上國際的腳步,而是我們只能跟著前人已發展的方向走...當政府不斷編列大筆預算在外籍師生的補助上,是否也給了國內師生同等 的福利?資源分配的比例問題,其影響不單僅侷限於師生、學校,更是各類領域興衰與否的關鍵。如果不改變現今資源分配失衡的現象,就算國內大學在亞洲排名進 步了,就算挖了眾多尖端科技的師資來台,臺灣學術研究的進步,僅能在意料之中畫地自限。(小編碩班生-凱西)
2012年4月22日 星期日
新聞評論:夜半地鐵 載不動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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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大紀元 |
其實小編比較想問的是,到底中華民國政府在追求哪個機構的
新聞評論:助學貸款 不可承受之重
圖片來源:台灣銀行 |
當然,大學並不是職業訓練所。然而當大學畢業生無法找到與自己的志趣或學術專業相符的工作,政府和各系所自然的會將謀職作為評鑑或系所經營的一環,而大學原先的教育目的至此徹底變質,陷入一種惡性循環中。 讓學生更難從貸款的困境裡掙脫,真正追尋自己的美麗人生。進而影響國家的生育率,扶養,健保等公共政策。而這個難題該如何解決?顯見將是政府部份最需戮力的問題。(小編專任助理-野豬)
2012年4月13日 星期五
新聞評論 - 因應東協共同體 教部赴泰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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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ASEAN-China Free Trade Area |
以報導中教育部提出的對策方針為例,要以免學費,並以泰國政府合作的方式,使泰國師資人才來台獲得博士學位。短期之內或許可行,長期而言,「台灣高教」這樣的品牌能維持多久,仍使人有疑問。若將教育看成軟實力的一環,只靠三、五年的補助,很難評估會有什麼樣具體的成效。
2012年3月9日 星期五
新聞評論 - 教育論壇:工會法必須再做修正
長久以來,我國的工會運動走得非常艱辛。其中因素之一是政府對於工會運作介入甚深。在彼時台灣經濟快速發展經濟,以及黨領政的政治結構下,政府為防止工會的團結危及經濟發展和投資環境的稱定,幾乎可以說是直接介入了工會運作和勞資關係之中。這個現象直到經過數次政黨輪替的今天,仍無改變。台灣甚至連一次大型的全國性罷工都沒有發起過。政府對於資方的約束力亦顯不足,甚至可以說是優待資方。
在政府機關或官方色彩的事業單位內,可以見到較為強有力的工會,比如台鐵工會即是一例。然而,這些有官方色彩,強而有力的工會,並無法為其他勞工帶來任何改變,也無法和現有的工會結盟,對資方產生壓力。這幾個月來,陸續有高教工會和教師工會成立。如何達成教育工作者的聯合,將是一大課題。至少不應該再讓政黨或政府將手伸入工會運作中,甚至淪落為特定政黨的傳聲筒,是肯定的前提。勞動者不先團結起來,改變就不會到來。( 小編野豬 )
教育論壇:工會法必須再做修正
各縣市、各層級教師工會自《工會法》解禁以來陸續完成組織,成立於民國100年7月11日的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經過8個月的組織發展,目前已有20個會員工會加入、會員人數超過8萬1千人,可謂小有所成。
儘管如此,各級教師工會自成立以來仍面臨不少內外問題,以擴大工會組織發展為例,除組織內部競合外,《工會法》的刻意限縮相當程度也影響了教師工會的深化,《工會法》再做適時修正,此其時矣。
工會法對教師工會的差別待遇
在討論如何修法前,還是要先回到《工會法》立法意旨談起,《工會法》第1條開宗明義明訂:「為促進勞工團結,提升勞工地位及改善勞工生活,特制定本法。」然而,新《工會法》雖然開放教師組織工會,卻又在毫無根據之下禁止教師組織企業工會,形同是對教師工會的歧視與壓制,不僅有違兩公約保障基本人權之宗旨,更悖離《工會法》立法意旨,亟需正視並謀求補救。
就會務發展而言,教師被禁組企業工會的影響有二:
其一,代扣會費問題:《工會法》第28條明訂:「企業工會經會員同意,雇主應自該勞工加入工會為會員之日起,自其工資中代扣工會會費,轉交該工會。」由於教師被禁止組織企業工會,所成立的教師職業工會或教育產業工會,目前也僅有比例極低的工會會員以代扣會費的方式繳交會費。
其二,會務公假問題:《工會法》第36條明訂:「工會之理事、監事於工作時間內有辦理會務之必要者,工會得與雇主約定,由雇主給予一定時數之公假。企業工會與雇主間無前項之約定者,其理事長得以半日或全日,其他理事或監事得於每月50小時之範圍內,請公假辦理會務。」依此,目前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所屬各會員工會中,也僅有極少數取得會務公假,嚴重影響組織發展。
工會法再修正建議
一、取消學校教師工會禁令:
教師之工會組織與其他受僱者工會無異,基於鼓勵勞工組織工會之立法宗旨,現行《工會法》第6條第1項,「工會組織類型如下,但教師僅得組織及加入第二款及第三款之工會」,後段文字應予刪除,以回復教師組織企業工會之基本權利。
二、允許教師職業、產業工會代扣會費:
若無法開放教師組織企業工會,則教師組織之職業工會與產業工會,至少均應比照享有代扣會費之組織運作權利,建議修正《工會法》第28條,增列教師職業、產業工會比照一般企業工會代扣會費。
三、教師工會應有基本會務公假:
會務公假係工會安全重要環節,攸關工會運作,《工會法》第6條已然禁止教師組織企業工會,第36條卻又明訂企業工會無須經過約定即有基本會務公假,形成教師職業工會、教育產業工會規模遠超過一般企業工會,卻無基本會務公假保障之怪象。為使各類型工會公平發展會務組織,建議於第36條增列「職業工會或產業工會符合團體協約法第六條第三項規定,且未與雇主達成第一項之公假約定合意時,適用前項之規定。」凡符合《團體協約法》具有協商資格之職業或產業工會,均應保障其會務人員公假時數,以維持工會合理運作。
綜上,禁止教師組織企業工會確實業已干擾教師工會組織發展,不啻等於國家法律對教師工會的不當勞動行為,國會應正視此一問題並進行後續修法,至於教師工會方面,在完成修法工作前,亦應著手與雇主就各級工會基本會務假保障進行約定,或啟動勞資協商程序,以展現工會實力,突破國家法律封鎖。(全國教師工會文宣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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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維基百科(條目-社會黨國際) |
在政府機關或官方色彩的事業單位內,可以見到較為強有力的工會,比如台鐵工會即是一例。然而,這些有官方色彩,強而有力的工會,並無法為其他勞工帶來任何改變,也無法和現有的工會結盟,對資方產生壓力。這幾個月來,陸續有高教工會和教師工會成立。如何達成教育工作者的聯合,將是一大課題。至少不應該再讓政黨或政府將手伸入工會運作中,甚至淪落為特定政黨的傳聲筒,是肯定的前提。勞動者不先團結起來,改變就不會到來。( 小編野豬 )
教育論壇:工會法必須再做修正
2012-3-06 22:53 作者:羅德水
儘管如此,各級教師工會自成立以來仍面臨不少內外問題,以擴大工會組織發展為例,除組織內部競合外,《工會法》的刻意限縮相當程度也影響了教師工會的深化,《工會法》再做適時修正,此其時矣。
工會法對教師工會的差別待遇
在討論如何修法前,還是要先回到《工會法》立法意旨談起,《工會法》第1條開宗明義明訂:「為促進勞工團結,提升勞工地位及改善勞工生活,特制定本法。」然而,新《工會法》雖然開放教師組織工會,卻又在毫無根據之下禁止教師組織企業工會,形同是對教師工會的歧視與壓制,不僅有違兩公約保障基本人權之宗旨,更悖離《工會法》立法意旨,亟需正視並謀求補救。
就會務發展而言,教師被禁組企業工會的影響有二:
其一,代扣會費問題:《工會法》第28條明訂:「企業工會經會員同意,雇主應自該勞工加入工會為會員之日起,自其工資中代扣工會會費,轉交該工會。」由於教師被禁止組織企業工會,所成立的教師職業工會或教育產業工會,目前也僅有比例極低的工會會員以代扣會費的方式繳交會費。
其二,會務公假問題:《工會法》第36條明訂:「工會之理事、監事於工作時間內有辦理會務之必要者,工會得與雇主約定,由雇主給予一定時數之公假。企業工會與雇主間無前項之約定者,其理事長得以半日或全日,其他理事或監事得於每月50小時之範圍內,請公假辦理會務。」依此,目前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所屬各會員工會中,也僅有極少數取得會務公假,嚴重影響組織發展。
工會法再修正建議
一、取消學校教師工會禁令:
教師之工會組織與其他受僱者工會無異,基於鼓勵勞工組織工會之立法宗旨,現行《工會法》第6條第1項,「工會組織類型如下,但教師僅得組織及加入第二款及第三款之工會」,後段文字應予刪除,以回復教師組織企業工會之基本權利。
二、允許教師職業、產業工會代扣會費:
若無法開放教師組織企業工會,則教師組織之職業工會與產業工會,至少均應比照享有代扣會費之組織運作權利,建議修正《工會法》第28條,增列教師職業、產業工會比照一般企業工會代扣會費。
三、教師工會應有基本會務公假:
會務公假係工會安全重要環節,攸關工會運作,《工會法》第6條已然禁止教師組織企業工會,第36條卻又明訂企業工會無須經過約定即有基本會務公假,形成教師職業工會、教育產業工會規模遠超過一般企業工會,卻無基本會務公假保障之怪象。為使各類型工會公平發展會務組織,建議於第36條增列「職業工會或產業工會符合團體協約法第六條第三項規定,且未與雇主達成第一項之公假約定合意時,適用前項之規定。」凡符合《團體協約法》具有協商資格之職業或產業工會,均應保障其會務人員公假時數,以維持工會合理運作。
綜上,禁止教師組織企業工會確實業已干擾教師工會組織發展,不啻等於國家法律對教師工會的不當勞動行為,國會應正視此一問題並進行後續修法,至於教師工會方面,在完成修法工作前,亦應著手與雇主就各級工會基本會務假保障進行約定,或啟動勞資協商程序,以展現工會實力,突破國家法律封鎖。(全國教師工會文宣部主任)
新聞評論 - 大學生受教權公私立大不同?全家盟籲:大學勿製造新貧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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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大紀元 |
大學生受教權公私立大不同?全家盟籲:大學勿製造新貧族
Nownews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大學生的受教權,公私立大不同?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指出,私立大學學生的家庭背景,普遍不及公立大學學生,他們來自所得較低的家庭,然而畢業後,帶著不具競爭力的私校文憑進入就業市場,身上背著數十萬元的貸款與償債壓力,卻只能接受每個月兩萬元上下的薪資,畢業後的人生長達十年的黃金時期,很難有太多的翻身機會,終身淪為社會的新貧族。
吳福濱分析,私立大學學雜費高,不少學生入學後必須辦理學生貸款,在學期間多數學生必須打工維持生計,學習效果當然不佳。面對學費調漲一事,除了考量國家應負起對高等教育的財政責任外,亦應考量現行的升學制度,造成國立大學學生家庭背景比私立大學為佳。
吳福濱進一步指出,由於私校學生的居住地區也較多來自鄉下,但是長久以來,國內升學制度卻呈現國立大學學雜費收費低而學生教學成本高,私校生進入大學就讀後,被迫付出公立大學兩倍以上的學雜費,然而教學品質並不及公立大學。
吳福濱呼籲,政府不應該作為部分大學的幫凶,藉著調漲學雜費之際,讓原來就處於弱勢的私立大學學生,再度受到剝削,如此一來,將會製造出更多的新貧族,並不利於國家及社會的長遠發展。
原文網址: 大學生受教權公私立大不同?全家盟籲:大學勿製造新貧族
2012年3月8日 星期四
新聞評論:潑漆事件 台大學生會聲援成大零貳社
在這起成大零貳社潑漆事件中,如果換個問法。也許會有不同的答案。比如放置蔣介石銅像在校園中的意義為何?有什麼非放不可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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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小編野豬 |
在龍應台(現任文建會主委)1985年所著「不會鬧事的一代」文中,已經明確的揭示過:「在明哲保身、少做少錯的環境中,更沒有什麼鬧事的餘地。我們的大學生天真、單純、安分、聽話。」,「在我們的環境中,一個能關心、能判斷的學生,卻也不太能有任何道德行動。一般教育者對學生行動採取壓抑與抵制的態度,目的在求校園的穩定。」1985年的文章,在2012年的今天看來,好像和現狀差不多?
銅像如果視為「公共設施」,那麼我們至少有權力可以問:銅像基於何種理由要擺設?基於何種理由不該擺設?或者其實更需要更進一步的詢問:是哪些人在校園中還在眷戀著威權神話?是誰還在校園中維持了小警總,為大家思想檢查?(小編野豬)
[新頭殼] 2012.03.07 李雲深/台北報導
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22905
成功大學零貳社於2月28號清晨在蔣介石銅像前潑漆,表達「還原歷史真相、力求轉型正義」事件,獲得更多他校學生的聲援。台灣大學學生會已於3月1日通過決議,聲援成大零貳社之行為,並發起聲援連署,獲得至少10個以上各校學生團體的加入聲援。
台大學生會同時也呼籲行政當局,應正視群眾的訴求,翦除威權遺毒,蔣介石銅像應全面退出校園,落實校園民主,還給師生一個學術與言論自由的空間。
學生會表示,轉型正義的歷史問題至今未決,過往執政者之暴力妄行,迄今未被處理。蔣介石在這些屠殺與迫害中無法卸責,而今其銅像卻仍突兀地在校園中聳立,在公共場合中,不斷地褻瀆曾為民主、自由賣命的先賢,對家屬而言,更是多重的傷害。
聲明表示,當政者不思其歷史功過便予以保留,已然成為結構共犯的一員。今日見成大零貳社的行動受到校方指謫,實令人感嘆,也因此,民主的社會與公共領域,仍有許多的未竟之業。
台大學生會也發起聲援連署,目前參與台灣大學學生會連署聲明的各校學生社團包括:交通大學竹風社、政大種子社、高雄大學蚵仔寮集思社、台大邊緣人連盟、中正大學牧夫們社、清大基進社、屏教大民主自由社、開南大學學生自治會、成大原住民文化交流社、台大男生第七宿捨生治會等十多個校園社團。
網址為: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203207202700
他們最後提出三點訴求:
[新頭殼] 2012.03.07 李雲深/台北報導
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22905
成功大學零貳社於2月28號清晨在蔣介石銅像前潑漆,表達「還原歷史真相、力求轉型正義」事件,獲得更多他校學生的聲援。台灣大學學生會已於3月1日通過決議,聲援成大零貳社之行為,並發起聲援連署,獲得至少10個以上各校學生團體的加入聲援。
台大學生會同時也呼籲行政當局,應正視群眾的訴求,翦除威權遺毒,蔣介石銅像應全面退出校園,落實校園民主,還給師生一個學術與言論自由的空間。
學生會表示,轉型正義的歷史問題至今未決,過往執政者之暴力妄行,迄今未被處理。蔣介石在這些屠殺與迫害中無法卸責,而今其銅像卻仍突兀地在校園中聳立,在公共場合中,不斷地褻瀆曾為民主、自由賣命的先賢,對家屬而言,更是多重的傷害。
聲明表示,當政者不思其歷史功過便予以保留,已然成為結構共犯的一員。今日見成大零貳社的行動受到校方指謫,實令人感嘆,也因此,民主的社會與公共領域,仍有許多的未竟之業。
台大學生會也發起聲援連署,目前參與台灣大學學生會連署聲明的各校學生社團包括:交通大學竹風社、政大種子社、高雄大學蚵仔寮集思社、台大邊緣人連盟、中正大學牧夫們社、清大基進社、屏教大民主自由社、開南大學學生自治會、成大原住民文化交流社、台大男生第七宿捨生治會等十多個校園社團。
網址為: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203207202700
他們最後提出三點訴求:
(1)蔣介石之銅像為過往威權在校園內的殘留,應該全面退出大學校園。
(2)民主的現代社會,校園的公共空間配置理應在學生與師長的參與之下,獲得審慎討論,方才予以設立。
(3)全國各校園之校方行政單位與學生團體,應仔細檢討校園內是否還有威權遺毒的空間地景殘留,並且予以根除,還給校園空間新的人文意義。成大零貳社10幾位同學在228當天凌晨以紅漆與紅墨水,潑灑在成大校園內的蔣中正銅像四周,象徵228真相未明、責任未究,受難者的鮮血就不會乾。同學並在銅像身上披上受難者名單,在基座上貼上百位受難者姓名,呼籲師生能夠謹記這段歷史與這些受難者的姓名。
但此項行動引來校方及不同意見學生的反彈。成大主任祕書陳進成當時即表示,校園內的蔣中正銅像,是成大校園歷史的一部分,也是成大的財產,學生如果涉及損毀學校財產,還是要議處,不過要經過校評會討論。而部份成大學生則以還我環境清潔為由,對此行動加以抨擊。
有關現階段成大零貳社的動向,目前仍以原先規畫的學期工作方向─轉型正義講座、學運周活動、鄭南榕紀念會等活動持續談轉型正義的問題。目前仍然希望能號召成大教授們一起連署向學校要求即早撤除蔣介石銅像。
新聞評論:課堂「通識化」 塑化劑專家獲教學獎
這是一個將專業課程通識化例子,香港浸大的黃教授,為專業領域的教學者,提及:備課要將枯燥課堂「通識化」,並製作「無字簡報」,引時事例子,吸引學生眼球。重點也是在於與社會脈絡接軌,小編在臺灣,也有跟一些專業領域教師提及,要將專業課程通識化,被專業領域教師馬上聯想到,那,是不是要教很簡單,這是一個長期以來對於通識教育的誤解,通識化的意義,不在於知識內容的簡單,而是以學生為中心,並與社會脈絡接軌,並且結合多元的教學型態,讓學生學習不僅僅在理論知識中打轉,而不知所學與社會的關係,與社會完全脫節,所以,這是小編要這裡進行澄清的!(小編環境兩棲異人)
課堂「通識化」 塑化劑專家獲教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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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明報 |
【明報專訊】浸會大學昨日舉行長期服務及傑出教研獎嘉許禮,其中奪得「傑出教學表現獎」的生物系署理系主任黃港住是塑化劑專家,在去年初爆出的塑化 劑污染食品事件期間,曾助公眾和傳媒理解塑化劑風險。黃港住說,備課要將枯燥課堂「通識化」,並製作「無字簡報」,吸引學生眼球。
製「無字簡報」 引時事例子
浸大校長陳新滋昨向174名於大學服務10年至35年的教職員頒發長期服務獎,另外從22位獲提名教授中選出5位頒發「教學人員傑出表現獎」。得獎者之一黃港住研究塑化劑多年,去年爆發食品塑化劑風波時,搖身成為各大傳媒爭相請教的專家,廣為公眾熟悉。
本 身為浸大生物系校友的黃港住已於大學服務了11年,他笑言,近年互聯網科技發達,學生上網便可獲得大量資訊,難免覺得大學課堂既慢且悶。因此,他的教學秘 訣是將課堂「通識化」,將枯燥的知識理論,融入社會時事例子,再自製多圖、多動畫的「無字簡報」,吸引學生眼球;黃於課堂內外均主動走進學生群,務求令師 生關係更雙向。
元老教授:師生關係不如昔
另外,即將於8月卸任教席的地理系教授周全浩則服務滿35年,獲頒長期服務獎。他表示,70年代加入時浸大僅得1座教學樓,而時任校長謝志偉作風親民,不時與學生打籃球、每早例必與教職員打招呼,校園雖小但感覺親切。
他直言,現時教學設施及學生人數變多,師生關係難與昔日相比,但仍期望浸大管理層帶領大學保持學術自主,於教研創佳績。
2012年3月7日 星期三
台北市政府「殺死」社區大學的故事 - 萬華社大事件感觸(陳健一)
萬華社大校長日前被檢舉挪用公款,而真相未查明,北市府便以極快的速度解約,換上龍山國中來主持社大業務。北市府的舉動,罕見的引來北市其他十數所社大的反彈,以及對萬華社大的聲援。若細讀文章,各位讀者會發現社大也要評鑑,而且面對的困境和大學校園非常相似。執政者一廂情願的認為評鑑可以讓許多事情超英趕美,但忽略了其中「質」的問題。更甚者,由於行政機關掌握了補助款,那麼原先以促進公民社會運作,關注社會議題的社大,就只好轉型成乖順的學習機構,不再具有反思和公民參與深化的動力。歡迎大家一同關注這些議題,讓勢力單薄卻還需奮戰的社大,也不至於過於孤獨。(小編野豬)
原文連結請參照:守護楠仔溝 http://www.wretch.cc/blog/nanzaigou/6592643
文/陳健一
幾經努力,得到政府的支持,民國八十七年第一所社區大學在台北成立,稱做文山社區大學。
開始的時候,社區大學很努力實踐黃武雄的理念,大家化約這樣公民關心公共事務的理念為「公民社會」。
早先,「公民社會」理念一經闡述,隨即促使很多人參與,包括大學教書的學者專家。
接著幾年,各地方陸續在政府認可和補助下成立好幾所社區大學;包括台北的十二所社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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