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3日 星期二

六十分的台灣教育

文/林崇熙(雲林科技大學文化資產維護系教授)

       昨天(編按:2012年1月17日)參加高等教育評鑑中心舉辦的「通識教育暨第二週期大學評鑑講習會」,心中有很深的感觸,遂為此文:
圖片來源:雲林科技大學文化資產維護系

       富勒(Lon L. Fuller)《法律的道德性》提出「義務性道德」與「期望性道德」的區分,義務性道德如同文學書寫中的語言規則,是不可違犯的行為低標;而期望性道德是期待一個人才智朝向所能企及的最優秀表現,即是行為的高標,如同文學寫作中傑出文學的標準。法律以義務性道德訂定之法條乃行為低標要求,不可能要求人們做到個人才智之最優秀表現的高標。但應該以高標來鼓勵水準提昇的對象卻以低標來要求,則此要求乃為完全無效的形式主義。例如大學教師評鑑訂定三年教學服務研究合計800點乃通過,但全校教師受評結果平均卻是2000點,則此標準甚低的教師評鑑對於淘汰不認真教師將完全無效。再者,由於教師評鑑使用低標門檻,也就對於激勵教師追求卓越此高標性無效。

       教師評鑑以低標來來讓所有教師皆大歡喜,並不是不長進的孤例,而是台灣以六十分及格自滿的冰山一角。以技職院校強調的證照來看,高職生畢業時經常可以考取許多證照,為何不但無助於就業,也無助於技職體系在社會受到重視?原因就在於台灣取經於德國的證照制度,卻是「橘踰淮為枳」地將德國的高標降為台灣的低標。例如中餐丙級證照的標準是烹飪衛生、煮六道菜、及米飯煮熟,而與美味無關,這般的證照難以令餐廳認可為達到廚師的水準。

       六十分是什麼意思?一學期下來,如果一門課的學生平均分數是六十分層級,意味著兩種可能性,其一是學生對此門課沒有興趣而打混求及格即可,其二是學生難以掌握課程內容而勉強及格而已。不管哪一種狀況都意味著教師的教學失敗,無法引起學生學習動機或無法使學生進入此門課的知識殿堂。

       關係到台灣高等教育發展的大學評鑑從第一週期以「提供學生優質學習環境」為主軸到第二週期以「推動與落實學生學習成效品質保證機制」為主軸,都以「做到自我宣稱想要做」的認可制為之。但是,認可制只認可學生學習成效評估機制通過六十分及格門檻,而不論學生學習成效水準,則如何讓大學辦學邁向卓越?目前認可制評鑑很容易流於形式要件之自我符合而自我感覺良好而已。

       六十分的教育是學生修滿學分畢業就好,而不論學識程度與態度是否為社會棟才;老師有開課就好,而不論教學成效是否提昇學生格局與視野;教授有發表論文就好,而不論是否與學術重大議題對話;大學有招到學生就好,而不論是否成為社會前瞻的良心。若大學只求六十分,整個社會如何有希望?